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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5-15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
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0]003号 | 标的编号: | CQJY20200514001 |
项目名称: | 衡阳市雁峰大厦公开招租 | ||
标的名称: | 衡阳市雁峰大厦公开招租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衡阳市雁峰大厦公开招租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省衡阳商业大厦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0018500869X9 | ||
注册地(住所) | 衡阳市蒸湘区蒸湘北路3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国有企业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衡阳弘正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员会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权利人 | 湖南省衡阳商业大厦 | |
不动产登记证号 | |||
坐落 | 中山南路2号地下1-2层、1-9层 | ||
不动产单元号 | |||
权利类型 | |||
权利性质 | |||
用途 | 商服 | ||
面积(㎡) | 9198 | ||
使用期限(年) | |||
权利其他状况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委员会 | |
评估机构 | 衡阳天翼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编号 | 衡翼评字[2019]第020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9年09月29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59249.08元/月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公开招标以标的物现状对其租赁权进行公开招标(不包括房屋内动产类财产),竞标采用网上竞价形式,竞租人在竞拍前须对本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包括其瑕疵等),招租方对标的物中所有瑕疵(包括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租人须为有五年以上四星级酒店经营经验,并有正在经营的四星级酒店行业。 2、本租赁物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登记权证为准。房地产四址界限及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竟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 3、如非原租赁户竟得租赁物的物租赁权,存在原租赁户因搬迁退出分割等原因延期交付及对标的物现状改变的可能,竟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否定成交。移交中原租赁人如须补偿由竟租人负责协商并承担。 4、租期九年(即108个月),租金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承租方在使用本标的物前需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合同保证金(如中标方为原租赁户可以上一轮合同保证金抵)。 5、租赁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税费、水电费等一切与使用租赁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 6.承租方不得转租、转让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房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房屋的设置、结构等做出改变,如因此给租赁房屋造成损坏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方并因此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8、租赁期间,由承租方负责租赁门面的修缮、维修事宜及消防、环保、安全生产工作。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10:00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 |
保证金缴纳起始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起始价(元/月) | 59249.00 | |
保证金(元) | 1000000.00 | ||
增价幅度(元/月) | 10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清付清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28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
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竞买须知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衡阳市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等 | ||
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汪先生 | 13575297024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8846545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袁先生) | 0734-8846516、8846542 | |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8846535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