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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初步设计公开招标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6

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已获得常发改投【2019】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资金与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的初步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初步设计公开招标

1.2建设地点:常宁市内

1.3项目概况: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本次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1套防洪排涝系统,在常宁市公安局处建设雨水提升泵站,新建DN2500排水管网约2.7km,将夏联渠下游雨水在此进行分流,沿东一环排入潭水,同时新增雨水篦等工程附属设施,彻底解决东一环市公安局处积水问题。

1.4投资估算:约6894.37万元。

1.5招标范围:常宁市城区排水防涝及污水处理一体化项目一期(夏联渠排涝上游分流工程)的初步设计。

1.6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优化15天完成。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为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2 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3 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近个月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社保证明;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17]33号文)综合评估法执行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20326日~202042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共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设计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未中标申请人不作补偿

7、设计费

本项目设计按计价格【2002】10号文收费标准5折计取。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2866868

11、联系方式

    人: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常宁市北一环与青阳北路交叉口东南50米

    人:詹先生

   电    话:13973452588

 

招标代理: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二单元1303室

人:女士     

   话:0734-81910581887341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