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08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武园路上跨京广铁路立交桥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已由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耒发改核准[201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武园路上跨京广铁路立交桥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耒阳市武园路地段,起于武园路与G107交叉口,自西向东上跨京广铁路、和平路后,于白沙路与城北路交叉口西侧落地顺接既有城北路。
2.3 建设规模:项目采用立交桥上跨京广铁路,双向6车道,包括主桥、西侧引桥、东侧引桥,设两条单车道、宽7.5米的匝道,项目概算总投资493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777万元。
2.4 勘察设计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40天,设计工期80天。
2.5 招标范围:耒阳市武园路上跨京广铁路立交桥项目勘察设计,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详勘及施工勘察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设计部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批报审工作(涉铁项目审批流程等)、项目建设期后续服务工作等。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3.2.2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类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相近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 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亿的市政道路与铁路立交工程设计入围业绩(入围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为准,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不能体现投资额,则另需提供可研或设计批复);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
3.6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组成成员不超过两家,且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投标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入围工程业绩和类似项目业绩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接受银行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两种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依法实施的监督。电话:0734-4355966。
招 标 人:耒阳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耒阳市金盆巷66号
联 系 人:钟先生
电 话:1867475006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湖街35号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1397346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