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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1

1.招标条件

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项目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湖南联通项目批【20195106号及湖南联通项目批【20195016号文批准建设,并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衡高新发【202063文备案,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设计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衡阳大数据中心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内北临衡州大道、东临晓霞南街、南临新光路。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净用地面积约17331.42平方米,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容积率:1.0FAR2.0;建筑密度:30%D42%;绿地率:18%GRA20%;本项目工程建设按照一次性方案设计,分期设计实施的方式建设;分为两个阶段(三期工程)逐步实施;首次启动一期核心局房新建工程(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地上7000平方米,地下3600平方米,地上4层,建筑高度23.8m,标准层1750平方米),二期管理及辅助用房新建工程(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地上共9层,标准层1050平方米,总建筑高度41.7m);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适时启动三期综合楼工程(建筑面积17500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和相关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2.4资金来源:自筹,工程总投资额为15084万元以内,预计一期总投资额为9484万元,二期总投资额为5600万元。

2.5设计周期:总工期约95天,分阶段分期设计。中标合同生效后15天内按招标人意见完成方案优化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审批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文件设计条件及技术要求”)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等资料)的复核;本工程各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上各阶段设计包括土建工程、基础机电工程、客户配套工程、景观绿化、亮化等)、BIM设计(以实际委托为准)、内部装修设计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依据相关文件,基础机电工程包括外市电引入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发电机组工程、基础空调及配电工程等。本次设计招标,10KV电源引入(外市电引入)、高低压变配电、柴油发电机组的施工图设计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但该部分的方案设计、工艺设计、初步设计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阶段的概算及预算文件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本次设计整体方案含一、二、三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含一、二期的内容(本项目设计招标所涉及需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资料、概预算文档等相关文件均需按一、二期分别制作)(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备案(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拟任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各方加总满足即可。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可由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也不对未中标申请人作出解释说明。

5.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00601日至2020060817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70209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33号令,对设计方案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科,0734-8294398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14

联系人:罗美玉

  话:156074747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洋   唐颗   鄢文杰

电话:073184515677   0731-84522708

传真:0731-84558977

E-mailhnzb8@126.com

12.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