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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已由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衡高新发[2019]97号、衡高新发[2020]8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资金。招标人为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华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生态公园入口广场下方及生态公园内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2.3.1长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地下通道建筑面积3821m²,设置8个地面出口、1个风井、5组无障碍电梯;

2.3.2华新大道与解放大道交叉口地下通道,与生态公园入口广场下方商业连通,总计建筑面积16691m²设置8个出入口、9个风井、6组无障碍电梯和2部疏散楼梯;

2.3.3生态公园提质改造新建建筑4栋:儿童活动中心、公园服务中心、24h书吧和公园大门,单体总建筑面积为2195.68m²;主入口广场提质改造面积6016m²、儿童活动中心广场提质改造面积5918m²、公园服务中心及24h书吧广场提质改造面积988m²、南入口广场提质改造面积812m²、滨水驳岸提质改造面积804m²,总设计面积14538m²。(以上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均以规划评审通过的审议意见为准)。

2.4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8961.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669.98万元,其他费用3658.77万元,预备费2632.88万元。

2.5招标范围:高新区重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服务内容,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管网、安装、绿化、弱电智能化等专业)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具体设计标准由业主确定,总承包单位按中标文件进行限额设计。

采购部分:本项目施工图所包含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全部设备、材料采购工作。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79号令要求

2.8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0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1个月,施工工期9个月。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2015年5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投资额不少于14500万元的市政道路施工或者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拟任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8月-2020年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不提供的或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5 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道路或结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9年8月-20201月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不提供的或查询显示不是投标单位职工或者没按要求时间交纳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配备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2019年8月-2020年1月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查询网站、密码及个人账户官网查询结果复印件],且无在建工程。

3.8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综合评估法”规定执行。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交纳方式:接受转账和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由牵头单位办理即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0年0602日至2020年0606 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其他费用另计,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牵头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电话:0734-8232103。

10.设计补偿费

10.1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10.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1.联系方式

  人: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1号

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0734-8851604

 

招标代理:衡阳旭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2216室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36707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