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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经济开发区公租房三期建设项目(Ⅰ栋)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04

1.招标条件

衡山经济开发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已由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2014]105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租房三期(Ⅰ)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衡山经济开发区公租房三期建设项目(Ⅰ栋)

2.2建设地点:衡山县开云镇经济开发区内

2.3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公共租赁房72套,总建筑面积5521.8㎡、总投资约为900万元。

 2.4工期: 365

 2.5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建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8标段划分:共设1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þ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þ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8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064日至202068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0734-581258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承诺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1.联系方式

人:衡山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人:先生

   话:137073474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9楼

人:黄卫

   话:1527347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