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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城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公共停车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24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城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公共停车场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20]030301,委托代理编号:HNMCHYCG2019-065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衡阳市城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公共停车场建设PPP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城区。

项目类型与运作方式:本项目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采用“DBFOT”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项目行业类别属于市政工程;由项目实施机构(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由中选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应在合作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向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无偿移交项目资产。

2.1项目合作范围:本项目Public-Private-Partnership项目管理模式,运作方式采用“DBFOT”方式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本项目;结合本项目实际,政府方授权项目公司的运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合同或行政部门相关的批复文件为准):

1)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版)、《城市停车规范》(GBT51149-2016)、《机械式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JGJT326-2014)、《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维修维护惯例等,对项目所有的范围进行运营维护;

2)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对责任范围内所有工程及设备设施进行运营维护服务,应保障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并能够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3)应建设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排查机制,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持续、稳定、高质、高效地提供本项目的正常运营维护服务;

4)项目公司按照实施机构的合理要求提交本项目的运营维护资料、财务资料和其它资料。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等为初步测算)

1)建设20个路外停车场并配套建设路外停车场充电设施终端;

2)路面停车泊位的规划、设计和施划;

3)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和前端设备设施;<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0.5pt;" yes";="" roman";"="" new="" "times="" roman";="" 1.0000pt;="">

4)建设项目运营公司管理用房及诱导系统中央控制平台建设用房,建筑面积约7200m2

2.3项目投资额(投资为初步测算)

经初步估算,本项目总投资102533.1万元。

2.4股权结构:社会资本方占80%的股权,政府出资方代表占20%的股权。

2.5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拟定为3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收费期28年(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期为2年,二期工程建设期为1年,各分期工程建设完毕后立即投入运营,一期工程运营期为28年,二期工程运营期为27年)。建设工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项目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运营期从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后至运营维护期限届满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3.1.2信誉要求:

(1)申请截止日前三年内(36个月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申请截止日前三年内(36个月内),申请人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截至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36个月内),申请人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附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采购人将进行核查,未提供承诺和网上查询记录打印件的作否决申请处理,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无论是独立申请人还是组成联合体,均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项目投融资资格要求:申请人具有筹集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建设资金的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申请人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80%(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2018年末资产负债率≤80%);

2)银行授信额度≥20亿元,应提供以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综合授信合同或授信证明材料扫描件出具授信额度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商业银行市级及以上银行可以同时由多家银行出具累计若申请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4工程建设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任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申请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19年度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及查询网址和密码,且无在建工程(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拟任建筑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为申请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19年度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及查询网址和密码,且无在建工程(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拟任市政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建筑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并提供2019年度任意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及查询网址和密码,且无在建工程(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无在建工程,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采购人将进行核查,并将查询结果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若经采购人查询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其投标无效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最低要求,均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均无在建工程(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未提供承诺的作否决申请处理;若经采购人发现申请人存在虚假承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在开工前向采购人提交人员信息、养老保险及查询网址和密码。

3.1.5勘察设计资格要求:

(1)申请人需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申请人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并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勘察、设计等专业人员

3.1.6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以签订合同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同扫描件):近五年内(截止本公告发布前60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具有2投资总额均不低于10亿元PPP项目(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2个投资总额均不低于10亿元的PPP项目业绩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3家并满足下列要求:

1)运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且占联合体股份51%;

2)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在本项目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单独再对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3.1、3.1.13.1.2的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3.1.3、3.1.6的要求;

5)负责建设的成员应满足上述3.1.4的要求;

6)负责勘察设计的成员应满足上述3.1.5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下一阶段的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1)20200224日上午8:00时起至20200302日下午17:00时止(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社会资本须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登录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未全部下载、未进行报名确认社会资本方将视同报名不成功,其投标无效(以资格预审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询的情况为准)

5.2资格预审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00309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

5.3其他相关信息获取: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申请人应随时关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等一切信息。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为申请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起止时间:20200320830-0900。

6.2递交地址: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6.3资格预审时间:202003200900。

6.4资格预审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5其他事宜: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8、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龙先生

电话:1897348274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栋1单元2601室

联系人:常婷 邮编:421001

话:18175873037 传真:0734-8179311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