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办件标题   衡南县松江联合学校中心幼儿园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开标结果仍未公示-后续  
信件内容  

因为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在衡阳公共资源中心及时发布,多次打电话也没有给到明确的回复和反馈。导致我司对于开标的结果有质疑,也一直未能提交质疑函。所以恳请中心给一个合理的答复,对于该标存在很多疑点,我司已经将质疑函写好,现确无法提交,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办件编号   2020110253025 处理状态   已处理  
提交时间   2020年11月02日  
答复单位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答复时间   2020年11月05日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我们对您所反映的“衡南县松江联合学校中心幼儿园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开标结果仍未公示-后续”信访来件,已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向衡南县政府采购办和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调查核实,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已于2020年10月10日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但由于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未按相关规定同步在我中心交易网上发布。根据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财政部令第101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在不同媒体发布的同一政府采购信息内容、时间不一致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者省级分网发布的信息为准”,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是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因此该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情况符合法定要求。

2、该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获悉这一情况后,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立即向我中心交易网推送了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我中心已立即予以审核发布,现在10月26日的政府采购交易栏目的结果公示中可以看到。对于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这一行为,我中心及时向该项目的行政监管部门(衡南县政府采购办)作了反馈,行政监管部门已责成该代理机构作了相应整改。

3、针对您所反映“对于该标存在很多疑点,我司已经将质疑函写好,现却无法提交”的问题,请依据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提出。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信息发布管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问题。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