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7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土挂告字〔2020〕22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7次(总第39次)会议审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交地 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增价幅度 (万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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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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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网挂101号 |
珠晖区雁城东路以南、楚才街以西、联新路以北、双江路以东 |
70395.42 (105.59亩) 其中:A地块面积为48529.78㎡;B地块面积为21865.64㎡ |
A地块为居住用地(兼容商服,商服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45%) |
≤4.2 |
≥29% |
≤40%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20062.1 |
4013 |
200 |
B地块为居住用地(兼容商服,商服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5%) |
≤3.5 |
≥49% |
≤15%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注:1、宗地起始总价及宗地成交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它费用。
2、上述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为:4301520BA029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挂牌出让。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ggzy.hengyang.gov.cn)查询。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4天,即 2020年 11 月 27 日至 2020年 12 月 20 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五、本次挂牌报价时间为十天,即:2020年 12 月 21 日8时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16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登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16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项目建设与竞买人资格要求
根据储委会审定意见及珠晖区政府拟定的《衡阳创新广场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监管协议》,明确如下:
1、项目建设要求:须开发建设一栋超高层标志性建筑(孵化大楼),其功能为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引进和孵化,自持建筑面积(地上)不少于4万平方米;
2、项目建成后,运营前三年入驻科技型企业达到150家以上,运营5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认定,每年技贸收入15亿元,税收1.5亿元;
3、竞买人须承诺对该项目建设的区域定位要有唯一性,在湘南城市群(包括邵阳、郴州、永州)不再建设同类型项目;
4、竞买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珠晖区政府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同时交纳开工履约保证金一千万元(以银行保函的形式)。自地块正式交地后3个月内正式开工,否则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300万元,开工时间每延迟一个月,扣除履约保证金100万元,直到扣完为止;
5、竞买人需拥有科技部认定的“众创空间”,工信部认定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称号;
6、竞买人违反上述建设要求的,除孵化大楼占地外,其他用地需按照商住用地标准补缴差价,其标准为作出补缴差价决定时的评估价值;
7、《产业监管协议》由珠晖区政府拟定,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附件同挂牌文件一并公示,协议应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8、该出让宗地东南角地块,城市规划为公园绿地,该公园规划方案由竞得人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设计,并按审定的公园规划方案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
9、竞买人若不符合竞买要求,则竞买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手续办理要求:要求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事项:
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宗地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该宗地详细情况及现状完全接受无异议。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网 址:ggzy.hengyang.gov.cn
联系人:占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734-8846515(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