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9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土挂告字〔2020〕262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祁东县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祁土委[2020]3号)审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祁东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交地 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增价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2020](祁东)网挂35号 |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星安路南侧、经十二路东侧 | 10863 (16.29亩) | 商业用地 | ≤2.5 | ≥15% | ≤35%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的现状 | 1997.7 | 1000 | 20 |
[2020](祁东)网挂36号 |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高铁站广场东侧、纬十六路南侧 | 12824 (19.23亩) | 商业用地 | ≤2.5 | ≥10% | ≤42%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的现状 | 2142.9 | 1200 | 20 |
[2020](祁东)网挂37号 | 祁东县永昌街道办星安路南侧、经二十一路东侧 | 61853.12(其中:A1地块38315.44㎡;A2地块:23537.68㎡) |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 | ≤3.0 | ≥35% | ≤30% | 居住:70商业:40 | 完成征地拆迁的现状 | 13341.7 | 7000 | 200 |
注:1、宗地成交总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
2、上述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为: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挂牌出让。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ggzy.hengyang.gov.cn)查询。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天,即2020年 12 月29日至2021年 1月17 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天,即:2021年 1 月18日8时至2021年 1 月 27日16 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 1月25日16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手续办理要求:
1、[2020](祁东)网挂35号、36号、3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上述三宗地必须由同一竟得人同时竞得,否则竞得结果无效。土地出让成交后, 自然资源局与受让人签订《产业监管协议书》。
2、项目用地摘牌成交后,按照“先产业后商住开发”原则进行建设,酒店和商业街项目的建设要在成交后半年内开工建设, 24个月内竣工,之后才可进行商品房预售。
3、商业用地项目必须由受让人自营,在5年内产权不得转让。
4、要求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祁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缴清土地价款。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祁东县自然资源局对该宗地块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现状完全接受无异议。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网 址:ggzy.hengyang.gov.cn
联 系 人:张先生
0734-8846515(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