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7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土挂告字〔2021〕10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衡南县土地储备与经营委员会2021年第3次会议审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位置 |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交地 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增价 幅 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1]衡南网挂14号 |
衡南县三塘镇(东临用地界线、南临用地界线、西临用地界线、北临用地界线) |
3677.13 |
居住兼商业(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不超总面积的10%) |
FAR≤2.1 |
D≤30% |
GAR≥17%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净地 |
1104 |
1104 |
20 |
[2021]衡南网挂15号 |
衡南县三塘镇(东临人民路、南临空地、西临象古路、北临人民路) |
3557 |
居住兼商业(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不超总面积的10%) |
FAR≤2.1 |
D≤30% |
GAR≥23%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净地 |
502.05 |
502.05 |
10 |
[2021]衡南网挂16号 |
衡南县洪山镇(东临衡昆高速连接线、南临空地、西临空地、北临衡花公路) |
3891 |
商服 |
FAR≤0.5 |
D≤30% |
GAR≥20% |
40年 |
净地 |
467.2 |
467.2 |
5 |
[2021]衡南网挂17号 |
衡南县工业集中区(东临空地、南临沁园路、西临正德西路、北临空地) |
26718 |
工业 |
FAR≥1.0 |
D≥30% |
GAR≥20% |
50年 |
净地 |
1162.23 |
1162.23 |
20 |
[2021]衡南网挂18号 |
衡南县工业集中区(东临空地、南临空地、西临富兴路、北临鸿兴路) |
12034 |
工业 |
FAR≥1.0 |
D≥30% |
GAR≥20% |
50年 |
净地 |
577.63 |
577.63 |
10 |
[2021]衡南网挂19号 |
衡南县工业集中区(东临空地、南临空地、西临富兴路、北临云集大道) |
12060 |
工业 |
FAR≥1.0 |
D≥30% |
GAR≥20% |
50年 |
净地 |
578.88 |
578.88 |
10 |
[2021]衡南网挂20号 |
衡南县栗江镇(东临用地界线、南临用地界线、西临用地界线、北临用地界线) |
5709 |
商服 |
FAR≤0.5 |
D≤20% |
GAR≥15% |
40年 |
净地 |
342.4 |
171 |
5 |
注: 1、上述宗地起始总价及宗地成交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它费用。
2、上述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为:4309121BA0023、4309121BA0022、4301521BA0049、4309721BA0072、4309721BB0069、4309721BA0070、4301521BA011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挂牌出让。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文件,有竞买意向者可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engyang.gov.cn)查询。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天,即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6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报价时间为10天,即2021年7月7日8时至2021年7月16日16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16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要求竞得人在为期10天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衡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衡南县自然资源局对上述地块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地块详细情况及现状完全接受无异议。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网 址:(ggzy.hengyang.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34-8846513(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段女士)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