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5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衡公资土挂告字〔2021〕155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经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2次(总第46次)会议审定,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位 置 |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交地 标准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增价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
[2021]网挂45号 |
珠晖区博雅公园以东,西临思源东路、东南临汉强路 |
15.05 |
商业用地 |
≤3.0 |
≥25% |
≤40%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5268 |
1054 |
100 |
[2021]网挂46号 |
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塑田村 |
12.74 |
停车场 用地 |
≤0.1 |
≥15% |
≤10%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2420.6 |
485 |
20 |
[2021]网挂47号 |
石鼓区望城路以南、蔡伦大道以东,良益路以西 |
48.81 |
商业用地 |
≤1.0 |
≥18% |
≤35%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24405 |
4881 |
200 |
[2021]网挂48号 |
珠晖区珠安家园以北,北临雁城东路、西临陵合路、东临楚贤街 |
48.87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 |
≤3.0 |
≥35% |
≤22%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18962 |
3793 |
200 |
[2021]网挂49号 |
珠晖区东阳渡太山村,北临规划道路,西至东风中路,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 |
114.15 |
商服用地 |
≤3.0 |
≥35% |
≤30% |
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57075 |
11415 |
200 |
[2021]网挂50号 |
珠晖区和平乡,南临船山东路、西临广州街 |
23.74 |
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其中商业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0%) |
≤3.0 |
≥35% |
≤22% |
居住70年商业40年 |
完成征地拆迁后的现状 |
8072 |
1615 |
100 |
[2021]网挂51号 |
高新技术开发区东临蒸水南路、北临衡州大道 |
36.04 |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 |
≤3.0 |
≥30% |
≤40% |
40年 |
完成征 地拆迁 的现状 |
19822 |
3965 |
200 |
注:1、宗地起始总价及宗地成交价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和征地拆迁服务费等法律法规规定土地受让人应当缴纳的其它费用。
2、上述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为:4301521BA0166、4301521BA0175、4301521BA0181、4301521BA0167、4301521BA0184、4301521BA0169、4301521BA0176。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挂牌出让。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ggzy.hengyang.gov.cn)查询。本次挂牌公告期为20天,即 2021年 9 月 15 日至 2021年 10 月 4 日止,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五、本次挂牌报价时间为十天,即:2021年 10 月 5 日8时至 2021 年 10 月 14 日16时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登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并在系统上向我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2 日16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手续办理要求:要求竞得人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取消其土地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土地价款。
八、其他事项:
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并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上述地块的详细情况进行咨询,如参与竞买,视为已对上述地块详细情况及现状完全接受无异议。
联系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衡州大道西段湘桂村蒸德大厦
网 址:ggzy.hengyang.gov.cn
联系人:占先生 业务咨询电话:0734-8846513(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