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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0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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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 衡公资产字〔2023〕100号 | 标的编号: | CQJY20231110002 |
项目名称: | 衡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智慧城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 ||
标的名称: | 衡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智慧城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 ||
产权类型: | 资产 | ||
竞价方式: | 网上竞价 |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我方持有的衡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智慧城市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信息并组织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标的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交易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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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衡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0400MB15636309 | ||
注册地(住所) |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西二环13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 | ||
三、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
产权交易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衡阳市财政局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衡阳市人民政府 | ||
批准单位名称 | 衡阳市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衡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含衡阳群众APP)和智慧城市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的批复 | ||
四、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信息 | |||
五、重要信息披露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受让方资格审查安排: (一)请参与了竞价(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第2个工作日17:00之前)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科0734-8846516。 1.营业执照; 2.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的工商登记资料;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二)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买人,经转让(委托)方进行资格确认。逾期未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符合资格条件但未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交易中心收到转让(委托)方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 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方缴纳; 三、智慧城市或其他财政投资信息化系统建成后产生的数据资源等有形或无形资产的特许经营权限,不涉及智慧城市或其他财政投资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具体的智慧城市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在数字政府建设中统筹推进。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者可在特许经营范围内向使用者收取费用作为项目建设的回报。详见《关于衡阳市政务数据资源和智慧城市特许经营权出让工作实施方案》。 四、如需详细了解标的相关信息,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前往转让(委托)方处查看《评估报告》、《实施方案》等资料。 | ||
六、竞价时间安排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10:00 |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自由报价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10:00 |
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限时竞价起始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10:00 | ||
质疑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17:00 |
答疑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答疑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17:00 |
保证金交纳起始时间: | 2023年11月10日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17:00 |
七、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资产评估结果 | 1802441200元 | |
起始价(元) | 1802441200.00 | ||
保证金(元) | 360488240.00 |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00.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07日17:0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应为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 2、竞买人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竞买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竞买人的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企业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注:不良诉讼指因竞买人重大过错所致或可能会对其履约能力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受让。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勘标的物详情,若参与竞买,视同已对标的物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符合资格的意向竞买人在本公告期间内将标的物对应的竞买保证金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本次交易采取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竞得人)。 4、竞得入选人应当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告知书》(在线打印)及交易文件中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 5、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部分交易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交易中心转至《国有产权交易项目交割单》提供的银行账户(无需竞得人另行向交易中心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存在不予退回情形的,在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结束次日起,交易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息)原途径退还至交款人账户。对受让方资格条件有要求需要进行资格审查的交易项目,竞买保证金退还按《网上竞价须知》约定处理。 7、竞得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或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汇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交易网上竞价须知》(简称:《网上竞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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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八、其他信息 | |||
竞价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公告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违约责任及其他 | 详见《网上竞价须知》。 | ||
发布媒体名称 | 衡阳市党政门户网,湖南衡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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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看货联系人) | 肖亮 | 13142307000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技术信息科 | 0734-8846545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国有产权交易科 | 0734-8846516、8846542 | |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
CA办理 | 0734-8846535 | |
十、相关附件 | |||
相关附件 | 《网上竞价须知》、《成交确认书(样本)》、《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 ||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