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1招标人名称: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2招标人地址:衡阳市石鼓区潇湘街道船山路28号4楼
2.比选条件
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水以北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3】9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债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机构,承担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3.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范围
3.1项目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
3.2建设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共建设华源片区(蒸湘北路-华源路、蒸水北路-华源路、蒸水北路-雁莱路、蒸湘北路-乐园路、华湘路-华源路、惜香路-蒸水北路、北二环-华源支路、纵一路-长丰大道);五一片区(双桥北路-北二环、合江路-五一路、来雁路-五一路、蒸阳北路-G107国道、蒸水北路-同兴路、湘江北路-五一路、李宽路-五一路、五一路-蒸阳北路);松木片区(征雁路-后街路、五一路-后街路、五一路-柳树街、蒸阳北路-后街路)3个排水防涝片区,主要工程量为:铺设排水管网总长度60540.8米,其中,铺设DN400管网3918米,DN500管网1440米,DN600管网34466米,DN800管网18976.32米,DN1000管网246米,DN1500管网1494.48米。砌筑双平篦雨水口及雨水检查井2316个等附属设施建设。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27028.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517.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53.86万元,预备费用2457.16万元。
3.3本次选定代理招标范围为:衡阳市中心城区蒸水以北区域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达到依法必招规模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代理任务在招标代理合同中明确。
3.4本次比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相关的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以官网查询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至少2人)资格要求:具有在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平台认证通过的专职人员,提供职称证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4.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4.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比选的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4年 8月19 日~2024年8月20 日(每天上午9:00到12:00,下午15:00到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其它成员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养老保险证明、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平台查询结果等证明资料(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至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8号4楼交资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比选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衡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8号4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734-8291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