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12-07
1.招标条件
衡阳市2017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列入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为国省定额补助70%,地方自筹30%。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函[2017]295号和湘交计统[2017]12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S320、G107、S214线、S315线路段大中修,路线全长30.041km(其中S320线耒阳市段3km、常宁市段2.268km、G107线珠晖区段1.844km、S214线衡南县段7km;S315线,衡东县段7km,衡阳县段8.929km),估算投资总额为1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沿线附属工程等(具体情况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附件1)。
2.4 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两年,保修期5年。
2.5本项目其施工工艺严格按照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规程》及招标人制定的相关大中修工程实施细则执行;质量检验标准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年审合格。
3.1.2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乙级(含一类乙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1.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桥梁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经济师。
3.1.3在近5年(2012年12月~2017年11月)中完成过一个30KM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工程(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及沿线附属工程),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须公证机关公正)和身份证件;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建造师证;⑤符合附表“业绩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布的类似业绩截图);
⑥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当月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须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到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在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整理成册。
4.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应递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1份(格式详见附件2)。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2017年12月15日16时前递交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9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内容详见附件3-7)。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同时发布(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北路87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734-8299151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734-8217116
监督机构:衡阳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驻衡阳市交通纪检组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27号
电话:0734-8850042 0734-8850073
附件1
衡阳市2017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标段划分情况表
序号 |
县 (市、区) |
线路 编号 |
起讫桩号 |
实施里程 (km) |
施 工 标 段 |
投标 保证金 (万元) |
1 |
珠晖区 |
G107 |
K1812+056-K1813+000 |
1.844 |
第一标段 |
80 |
K1814+000-K1814+900 |
||||||
2 |
衡阳县 |
S315 |
K246+171-K250+000 |
8.929 |
||
K252+000-K257+100 |
||||||
3 |
衡东县 |
S315 |
K123+000-K124+000 |
7 |
||
K127+000-K128+000 |
||||||
K135+000-K136+000 |
||||||
K140+000-K141+000 |
||||||
K142+000-K143+000 |
||||||
K147+000-K148+000 |
||||||
K151+000-K152+000 |
||||||
4 |
耒阳市 |
S320 |
K157+000-K160+000 |
3 |
||
5 |
常宁市 |
S320 |
K177+732-K180+000 |
2.268 |
||
6 |
衡南县 |
S214 |
K20+000-K27+000 |
7 |
||
合计 |
30.041 |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1.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衡阳市2017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含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投标;
2.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所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若评标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借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发现有上述行为,同意被废除授标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4.保证投标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
5.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转包或挂靠施工,保证招标人免于承担因我公司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按有关规定接收行政和法律处罚,同意终止合同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7.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保证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按约定进行考勤,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招标人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严格按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制定的《公路养护管理标准化规程》及发包人制定的相关大中修细则组织施工。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如有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同意由发包人在工程价款中代付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10.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进度达到发包人及上级交通、公路主管部门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11.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2015)开展施工,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我公司已悉知国省干线公路的交通畅安的重要性,项目部除安排专职畅安人员外,另将聘请交警、路政人员上路指挥交通,确保施工路段畅通。
12. 我公司在投标前,已悉知项目资金的来源、资金拨付方式及项目结算、审计方面的流程。若我公司中标,将积极加强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衔接,充分理解地方政府财力的困难,并不因此为理由追究招标人及项目所在地政府任何责任。
13.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规定接收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申报我公司不良行为记录一次,除非招标人同意,我公司自愿放弃参与招标人今后组织的任何项目的投标活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 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发的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一类乙级(含一类乙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
附件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在近5年(2012年12月~2017年11月)中完成过一个30KM及以上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建工程(含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及及沿线附属工程),业绩须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并且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均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附件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4.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5.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
附件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
职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⒈ 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公路桥梁及相关专业工程师或经济师; 3.工作经验10年,类似工程经验4年。 |
技术负责人 |
1 |
⒈公路桥梁专业工程师; ⒉工作经验10年,类似工程经验4年。 |
附件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当“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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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价(99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侯选人。当评标价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评标价得分、投标报价相同时,以信誉等级确定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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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 式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含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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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 式 评 审 与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办法,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最高限价。 以上有一项不合格为形式与响应评审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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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以上有一项不合格为资格评审不通过,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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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9分 信誉等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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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 基准 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当场宣布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88(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开标现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6+评标价平均值×0.4)(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0.5%、1%、1.5%、2%、2.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监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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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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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评标价 (99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9-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项目E1=2; E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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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信用等级 (1分) |
注:1、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如该企业下一年度在我省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信用等级应延续一年(其中上一年度为AA级的企业,按A级延续1年;上一年度为A、B等级的,按相同等级延续1年;上一年度为C、D等级的按B等级延续)。 2、若该企业初次进入我省,按不奖不罚对待,统一按B等级适用。 3、凡通过延续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应允许其正常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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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综合得分=评标价得分+信用等级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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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