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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三层手术室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09-27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三层手术室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三层手术室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三层手术室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位置: 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楼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2.4、项目总投资额1732104.11元。

2.5、建设规模:本项目所建手术室改造项目位于外科楼三层,建筑面积约480㎡。设手术室2间及配套相关医疗、辅助、设备用房等

2.6、招标范围:

包括从装修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配套设备采购安装、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装修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含效果图)。

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部分拆除、手术室净化装饰及手术室设施、建筑装饰装修、空调系统、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医用气体、消防、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建筑智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10天;

施工工期:60天。

2.8、质量要求: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8.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9、保修要求:建设部第80号令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为二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并具有建筑相关或者机电安装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工程师;

3.3.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承诺在开工时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招标阶段只要求配备施工负责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配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5.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3.5.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5.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5.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下载即可),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0年0927日至2020年10月02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于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现金。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27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牵头单位的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设计成果补偿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监察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谢先生

 话:0734-8279411

 

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先生

 话:17872131485

 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科创智谷30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