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11-27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叁仟肆佰伍拾壹万肆仟肆佰捌拾柒元整(¥34514487.00元),其中:工程费用34162487.00元(包含不可预见费3180000.00元,含税;不可预见费由招标人控制使用,不参与竞争性报价,投标人照列);施工图设计费320000.00元,绿色建筑设计增加费32000.00元。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3款签字或盖章要求“(3)投标总价扉页、总说明和投标报价汇总表都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现予以删除。
三、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投标计价清单文件,待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完成并经审查通过后,由总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故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4、3.7.5款商务标书部分、投标须知正文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四部分商务标书、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部分商务标书部分现予以删除,投标人可不提供第四部分商务标书部分。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现作相应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通知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通知为准,特此通知。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补充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三环东路南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代理机构(盖章):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8栋8、9楼
联 系 人:华恒
电话(传真):0734-8272188、13607340155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大写: 元,小写: 元进行报价,其中:工程费用 元(包含不可预见费 元);施工图设计费 元,绿色建筑设计增加费 元。工期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投标总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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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其中: 施工图设计费 元; 绿色建筑设计增加费 元; 建安工程费用 元; 不可预见费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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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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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资质等级: |
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3 |
设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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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资质等级: |
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4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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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数(日历天): |
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5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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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施工: |
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6 |
保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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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7 |
缺陷责任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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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8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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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投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