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03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经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衡发改社【2016】4号、衡发改审【2020】103号、衡发改审【2020】10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2.2工程地点: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象山村51号
2.3项目概况: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工程项目,本项目包含门急诊楼、住院楼、医技楼,总建筑面积约83000平方米,其中:住院楼19层、医技楼5层、门急诊楼4层、二层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6466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9150.4万元(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4计划服务期:36个月(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审核工作完成。招标人保留服务期调整的权利,服务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服务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R造价咨询服务:R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含已完成的基础工程部分:工程桩、机械土石方、基坑支护,约2700万元)R结算审核£ (其他)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1.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本单位的土建专业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高级职称;
3.1.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3月 3 日起至2021年3月 10 日每日早上9: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下载招标文件和报名即可。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3 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500元/份(在开标当日收取)。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 24 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同时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解放路89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734-8127111
招标代理:湖南华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809室
联系人:陈志敏、陈芮汐
电话:0734-8204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