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4-08
衡阳市二七二社区棚户区改扩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经衡发改审【2020】5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建设地点:衡阳市东阳渡街道二七二社区
2.2项目概况及总投资:本项目将完善二七二社区棚户区及扩建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生活区亮化、绿化、美化工程,道路路面改造和沿线给、排水管网,新建地面停车场,增加池塘边安全防护,修复石阶踏步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1)二七二社区棚户区及改扩建内铁路南路东片居民生活原有道路铺设给水管网100米,铺设排水管网1380米;增加小区入口处石阶踏步,宽3米;场地硬化2650平方米;人行道铺砖面积3240平方米及电气改造;改造配套道路750平方米,长150米,宽5米。(2)对铁路南路东片生活区后庭周边及憩园路西面池塘周边环境进行提质改造,新建人行道870米,新增石板围栏1900米,修缮石板桥2处,修建护坡53米,新建室外停车场2个,面积约18000平方米,新增高压纳灯6盏、路灯140盏,配套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等。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2881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令后12个月内完工,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企业提供)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查询证明为准(含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施工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采取保函或转账方式,采用转账形式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由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5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资料费,招标代理公司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州大道旁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条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二七二社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衡阳市珠晖区二七二
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378771290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鑫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6号众鑫大厦2单元1303室
联系人:黄周为、贺女士
电话:0734-8191058、1860734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