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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5-14

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衡发改审(2020)84号文衡发改审〔202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 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及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公租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贺雷冲组,南临二环南路。

2.3  项目概况:

2.3.1公租房建设内容:拟在博雅学校新校区东北角新建一栋25层、建筑主体高度79.35米的公寓楼,共200套,总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其中教师公租房180套,建筑面积10710平方米,每套面积不超过59.5平方米;教职宿舍20套,面积1340平方米;架空层面积 450平方米

2.3.2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道路1520平方米,通信工程500米,供电工程800米,供排水管网949米,建设供气管 400米,安装充电桩停车位100个;建设沥青道路429平方米,铺砖2000平方米,供排水管网380.8米,新建化粪池1座,变压器2个,供气管网100米,绿化面积300平方米,照明灯18 盏,围墙110米,垃圾中转站1个,垃圾箱20个,养老扶幼服 务设施200平方米,无障碍服务设施20平方米,便民服务设施 1处,大门道闸2座,室外消防栓2套,安防摄像头20套。

2.4  投资规模:项目总概算为3721.77万元。

2.4.1公租房总概算2726.8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2416.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9.35万元,预备费144.99万元,设计费36.06万元

2.4.2配套设施建设总概算994.8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88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52 万元,预备费53.02万元,设计费14.72万元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20个月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

2.7、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80号令要求。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要求;

2.8.2施工: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该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4拟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且无在建项目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属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推荐一家联合体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

3.7.2整个合同的实施须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主办方须对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21年0514日~2021年0519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4.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拾万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 06  15  09  00 ,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阳市雁峰区博雅学校

 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79号

联系人:王诚           

电话:1587349666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301室

人:李先生

   话:13575117777  0734-8683777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