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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宁市公园村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小区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常宁市公园村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小区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常宁市公园村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202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小区外)内容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公园村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小区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常宁市泉峰办事处;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小区外部分概算总投资为1902.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建设内容为改造新村路(泉峰西路-砚池山路)长1274米,以及绿化、亮化、给排水、电力、燃气、消防等附属基础设施。

2.4招标范围:根据上级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对该项目进行分期实施、分期招标,每期独立结算。中标人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实行全过程承包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本次招标不含自来水管、电力、及燃气部分

2.5质量要求:设计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担任,执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承诺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要求配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交纳方式:接受转账和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必须由联合体主办方先使用CA锁进行注册后,联合体其它成员单位再同时使用CA锁,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5.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5.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到场参加投标,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与拟任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管部门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34-2866868。

9.设计补偿费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方案补偿费。

10.联系方式

人:常宁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新村路60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8873498663

 

招标代理: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翠竹路科创智谷6007

人:丁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4-8220805/1867475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