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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项目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1


 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 山发改【20214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衡山县公安局  ,主要建设内容 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项目总投资  216.88万元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1.2.2  建设地点: 衡山县开云镇青云东路 

1.2.3  项目基本情况对衡山县监管中心看守所办公大楼一楼进行装修,设立包括入区登记所(需拆中间隔墙重砌),受立案管理室(接待室)和机房、档案室,合成作战室,信息采集室、人身检查室,执法管理室,辨认室、律师会见室,辨认室、嫌疑人会见室,医疗救助室,吸毒现场检测区,看守区、男侯问室、女侯问室、单人侯问室,普通询问室12间,未成年人讯(询)问室和特殊讯问室各1间,公共走廊等,需对两处楼梯间进行砌墙封堵(留窗,并安装钢制安全门),整体框架结构进行装饰装修。配套改造配电工程、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衡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1.3 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 衡山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 80 号令要求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贰级及以上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含交通、水利、农业、环保、国土、政府采购项目)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2.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4)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备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9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R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11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1   6  11 日至 2021    6   21  17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登记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7   5  9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1     7   5    9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山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 0734-5812581

 

9.其它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10.联系方式

人: 衡山县公安局  

   址: 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233 

人: 陈武水 

   话: 1536747998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润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衡阳市高新区长丰大道汇景花园11单元716  

人:  罗韦   

   话:   13017162281

   真:  /    

   箱: 1011175432 @qq.com 

 

   2021  6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