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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兰江乡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工程施工(第十四标段至第十九标段)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农发【2021】8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经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招【2021 13 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中央与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常宁市兰江乡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工程施工

2.2建设规模:根据湘农发【2021】8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件,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8.1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0.46万亩);

2.3投资金额:次招标金11194万元,共分为27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常宁市境内;

2.5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2.6工程质量标准:按《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验收规范或国家、省级农田建设管理部门验收的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相关规定保修;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招标内容及范围:常宁市兰江乡等7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10标段划分:总共分为27个标段,第14-19标段见下表:

标段号

实施地点

标段内容

金额(万元)

第十四标段

胜桥镇合泉村、大塘村

山平塘1座,衬砌渠道0.925公里,田间道路0.885公里,高效节水1800亩

308.53

第十五标段

胜桥镇大塘村、胜桥村、利乐村、高峰村、泉桥村、新元村、竹和村

山平塘10座,渠系建筑物1座,衬砌渠道2.81公里,田间道路2.335公里

348.34

第十六标段

板桥镇胜利水库干渠、干沙港村、黄山村、太坵村

山平塘2座,新建闸门1座,衬砌渠道5.878公里,渠道维修0.25公里,田间道路0.78公里

386.97

第十七标段

板桥镇长冲铺村、西洞村、先锋村、太星阳村、新桥村、五坳村、南洋村、合塘村、丫田村、群益村、樟塘村、仙桥村

山平塘11座,新建闸门7座,衬砌渠道4.16公里,田间道路1.305公里,节水灌溉2处

384.46

第十八标段

罗桥镇东桥村、南坪村、下冲村、罗市村、瑶寨村、庙山村、新屋村、双桥村、石铺村、泉井村

山平塘6座,老闸新建4座,衬砌渠道3.835公里,渠道维修0.25公里,田间道路2.242公里,节水灌溉1处

390.57

第十九标段

罗桥镇荆坪村、湖波村、红旗村、阳家村、三联村、羊山村、依波村、利群村

山平塘11座,农用井1座,衬砌渠道2.615公里,渠道维修0.03公里,田间道路3.322公里

372.2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湖南省外企业进行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

3.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5安全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投标申请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应为同一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21年3月-2021年8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及网上查询方式;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退休人员和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3.7为保证工程进度,同一投标人在同一个县市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同一个投标人在不同的县市区投标,项目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转包、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2陆万元整(¥60000.00)。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914日~2021919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400元/份,纸清单400/份,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7.114-19标段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101110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电子竞拍大厅;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常宁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监督,0734-7262980

10.业务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标业务监管机构为衡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4-8180420。

11. 其他要求

11.1中标单位在中标后,需严格按照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影像识别考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1.2由于现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投标人均须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绿色)。未佩戴口罩,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入场。凡从中高风险地区往(返)衡阳的人员,一律持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呈阴性的报告进场参与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12.联系方式

人:常宁市乡村振兴事务中心

   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泉峰西路105号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00539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愉景南苑项目11栋写字楼66007

     人:李呈祥、张斯馨

       话:0734-8220805、15675476220


附件:
18标图纸、清单.zip
第十八标段(挂网稿)-2021高标田施工文件.doc
注:投标人(供应商)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