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20
为维护公众利益,推广节能减排,推动新能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本项目实施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委托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衡阳市中心城区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城区充电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根据规划目标,本项目工程建设投资估算为61124.74万元。至2025年,拟完成建设充电桩共4435个,其中直流充电桩共1513个,交流充电桩2922个。
项目具体情况详见第六章。
2.3特许经营范围:
特许经营区域范围为衡阳市中心城区,包含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充电服务设施范围包括上述区域范围内为公交、出租、环卫、物流等领域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以及公共停车场(位)、机关和事业单位专用停车场等需配套建设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包括上述区域范围内的居民区内或企业单位内部专用充电设施,但鼓励项目公司通过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方式参与该类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与公共充电设施形成互补。
2.4特许经营内容: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享有上述区域范围内新能源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权。在本项目实施之前已明确实施主体的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不纳入本次特许经营权范围。
2.5特许经营期:近期规划建设期为4年,远期根据相关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实施。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和运营期)拟定为20年,从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算。
项目公司需按照充电基础设施相关专项建设规划和政府方的要求完成充电设施近期和远期建设目标,并分阶段分批次及时投入运营。
2.6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期内,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经营充电设施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2.7特许经营权授予方式:
(1)衡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发改委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的相关工作,以及项目实施运营中的监督管理。
(2)市发改委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湖南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政策文件的相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并要求特许经营者组建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市发改委代表市政府与特许经营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3)在合作期内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自行负责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工作。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分批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衡阳市中心城区范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目标应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划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电动汽车和充电桩数量的比例要求。项目建设运营按照国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4)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市场化运营,为市民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通过使用者付费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收益。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省相关规定执行。政府方不干涉项目公司正常经营,对项目收费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5)在特许经营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项目公司需将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相关资产完好、无抵(质)押、无偿的移交给本级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如果特许经营项目公司运营情况获得政府方认可,在同等或类似条件下原特许经营项目公司具有和市政府订立新的特许经营权协议的优先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湖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符合国家准入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与本特许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的能力;
(2)具有投融资管理、建设管理、技术管理、运营管理等专业技术管理人才。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个;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于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7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项目实施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项目实施机构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相应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备查验。授权委托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engyang.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电话:0734-8857718。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营造健康安全的交易环境,请各投标单位严格遵守衡阳市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现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详见:http://ggzy.hengyang.gov.cn/),凡不遵守规定的投标人谢绝进场。
项目实施机构: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6号衡阳市人民政府五楼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734-8863127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和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二段168-1号摩天大楼2座15A
联系人:廖女士 马女士
电话:0731-89767891-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