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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时间谷钟表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30

衡阳县时间谷钟表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招标项目及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衡阳县时间谷钟表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衡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蒸发改[2024]1号,项目业主为衡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批复及概算项目总投资为19208.5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衡阳县时间谷钟表文化旅游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1.2.2  建设地点: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该项目位于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地块处于清江北路、西界公路交汇处西南角圈定规划红线内。总用地建设面积约487381.21㎡,其中:已建成(原有厂房)用地面积361048.40㎡,新增用地面积126332.81㎡。一期拟建项目包括:1.新建建(构)筑物:游客中心配套用房、公厕、时光邮局、亲水平台、时光天梯、挡土墙等;2.改造装修项目:钟表文化研学基地(游客中心)等;3.园林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619.731555万元(大写柒仟陆佰壹拾玖万柒仟叁佰壹拾伍元伍角伍分),其中工程费5508.702631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1574.642606万元,预备费为354.167262万元,建设期利息182.219056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为准)(日历日,下同)

1.4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本次招标概算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编制并完成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1.5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物资和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求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6  保修要求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1.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2.10.1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10.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2.10.3 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04月30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05月27日上午9: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事务中心,电话 0734-6559077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设计成果补偿

9.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

9.3、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0.联系方式

人:衡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阳县西渡镇开福北路公租房8栋4楼、5楼

阳先生 

   话:135747938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人:梁项坤、李伟、彭娜、吴广绿

   话:16670938983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