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5-30
本招标项目衡东县中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货物采购)招标人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专项债,出资比例为全为专项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衡东县中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货物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本项目为衡东县中医院提质改造项目(第一批货物采购),包括标识标牌、电脑打印机及LED屏、病床及档案密集架、负压吸引机组、空气压缩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交货期:60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
2.3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
包一(标识标牌):1870884.17元;
包二(电脑打印机及LED屏):2645713 元;
包三(病床及档案密集架):1046103.08元;
包四(负压吸引机组、空气压缩机):436579.6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包四(负压吸引机组、空气压缩机):所投标的货物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1.2财务要求:近1年财务状况与资信良好(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未一年的投标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在“ 信用中国 ”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除外)。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处理: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联系方式0734-5223322。。
招 标 人:衡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东县洣水镇迎宾路202号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14楼24房.
联 系 人:文先生 项目负责人:陈杜.
项目组其他成员:陈启彪 . 刘东东
电 话:13327345350 电 话:1738214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