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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公安局2021年—2022年“指定监视居住点”劳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3

衡阳市公安局2021年—2022年“指定监视居住点”劳务外包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07月2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衡财采计[2021]-03012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2022年“指定监视居住点”劳务外包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10:00
延期开标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附件4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中(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注:以上近三个月均指2020年01月、2020年02月、2020年03月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0年7月28日17:00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注:以上近三个月均指2021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7月21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17:00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段裕午
       电话:15873487266
      2、采购人
      名称:衡阳市公安局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天柱路28号
      联系人:杨文远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0805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光辉街20号锡缘轩1106室
      联系人:段裕午
      邮编:421001
      电话:15873487266
      电子邮箱:15781818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