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11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二章
第9.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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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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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t本项目中第1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应的制造商企业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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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第二章
第9.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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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折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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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如下:
(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
t本项目中第2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对应的制造商企业所属行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t采购包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
2、给予联合体1%-2%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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