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5-06-06
综合评分表中
更正事项1、原内容: “类似业绩 30分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同类 (比如膜应急处理工艺,生化+芬顿工艺,MBR+UF+RO 工艺等)业绩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 (同一工艺业绩案例不累计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不计分)”;
现更正为:“1、类似业绩 39分 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2 年5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备同类(比如膜应急处理工艺,生化+芬顿工艺,MBR+UF+RO工艺等)业绩 (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计 10 分,最多计 30 分;
注:同一工艺业绩案例不累计得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不计分;
2、以上第1项提供的有效计分业绩当中,能提供项目甲方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的(包括不限于“优秀、优良、良好、满意”等)文件,每提供一个证明材料计3分,满分9分。
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评价项目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依据,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不齐全不得分。)”
更正事项2、原内容:“认证证书 9分 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每具备 1 项计 4.5 分,满分 9 分,没有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此评分项删除。
更正事项3、原内容:“认证体系 12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有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的,每提供一个计 4 分,本项最多计 12 分. (以上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垃圾渗透液处理设备;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现更正为:“认证体系 12分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需包含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的内容,每提供一个计4分,本项最多计12 分. (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事项4、原内容:“人员资质 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 9 分,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计 4.5 分,此项最多计 9 分; 3、拟投入项目实验技术员具有化学检验员证书的计 5 分,拟投入污废水处理工 5 人(含)及以上的计 8 分,1(含)人以上 5 人以下 的计 4 分, 此项最多计 13 分”;
现更正为:“2、拟投入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的计9 分,具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计4.5分,此项以最高职称计分;3、拟投入项目实验技术员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检验员证书的计5分,拟投入污废水处理工5 人(含)及以上的计8分,1(含)人以上5人以下的计4分, 此项最多计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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