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06-16
6月15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湖南省道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中心党组书记、主任邹学铭,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万潜平,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湖南省道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参加了签订仪式。
邹学铭指出,作为服务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工作主体,我们要不断完善和优化交易流程制度,切实加强土地交易规范化管理,土地挂牌竞得人要信守承诺履行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土地,严禁出现土地闲置的行为,共同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据悉,为加强土地交易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门制作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中心纪检监察室对竞得人的资料进行审查,全过程监督合同的签订。当天签订确认书的土地位于衡阳市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总面积10.311亩,土地用途为加油加气站用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成交总价为1433.229万元,竞得人为湖南省道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 国土资源交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