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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实行电子保函潜在风险分析及其对策

来源:今日公资交易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11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加速推进使用电子保函,即以电子保函形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方式,市场整体评价较好,但由于暂没有电子保函管理方面的政策性规定,各地保函平台建设模式与保函运行机制有较大的差别,有的地方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保函类型单一,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更没有建立完整的风险防控机制,从而产生了对电子保函潜在风险的担忧,出现了一些负面的评价。经过多方了解与分析,从电子保函平台建设模式对比、潜在风险分析及应对手段。


      一、电子保函平台建设模式优缺点对比分析


"1"代表交易平台;"1"代表第三方服务机构;"N"代表金融机构。


(一)"1+N"模式:交易平台直接多个金融机构的模式。


优点:工作启动容易,上线速度快。


缺点:交易机构直接参与保函运行,合作双方风险、责任共担;平台建设的组织者与保函运行者没有分开;交易机构同样需要承担平台运行维护工作,由于各类金融机构运行模式不同,而且面对金融机构数量多,运行维护工作复杂、难度较大、成本较高;难免产生利益勾兑,廉政风险高。


(二)"1+1+N"模式:这种模式是交易平台与一个第三方平台对接后,再与金融机构对接。


优点:交易机构只与第三方平台对接,不涉及保函运行维护等相关具体事宜,不需要与金融机构直接打交道,工作简单。保函运行、故障维护、追责索赔等责任主体明确,交易机构负责组织与引导,第三方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具体实施,共同成为电子保函运行相关事宜的责任主体。


缺点:金融机构参与不充分,第三方服务平台及所对接的金融机构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行业自律及相互监督难于充分发挥,服务质量难以提升。


(三)"1+3+N"模式:这种模式是交易平台对接保险保证、银行、担保三个第三方服务平台,再由第三方服务平台分别对接保险公司、银行及担保公司。


优点:第三方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充分引入了竞争机制,符合市场运行规律,各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相互监督与制约,能有效形成行业自律机制,更好地实现可持续发展。另外,保函产品更为丰富,为投标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更有利于投标人信息保密,操作更简单,更方便。


缺点:虽然保函产品丰富,各类机构参与充分,但是,平台应用场景不宽,系统的关联度还不够,保函覆盖面还较大的空间,需要进一步拓展金融产品,建设和完善金融服务平台,给企业更多的选择,促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电子保函潜在风险分析


(一)制度建设方面:目前,相关部门出台了推行电子保函相关文件,但对电子保函平台建设、电子保函运行机制、购买和生成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在开标后的应用及法律效力的认定、出现违约处罚后的索赔等均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导致在电子保函运行中没有制度标准和技术标准,各地运行模式无法统一,潜在风险无法把控,长远发展存在不确定性。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国家或省级层面结合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深入研究现行电子保函运行现状,出台统一的电子保函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平台建设方面: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是交易机构与金融机构形成直接合作关系,直接干预电子保函运行;第二是交易系统与金融机构直联,导致交易系统数据保密难于保障;第三是交易系统开发建设与运营商同时充当第三方服务平台或金融机构,裁判员与运动员混在一起,这种方式下的项目信息安全最不可靠。要解决这些问题,最重要的是要明确各自在电子保函运行中职责职能,其涉及的机构有交易机构、金融机构、第三个方服务平台及交易系统开发建设运营商等,在电子保函平台建设过程中,各自的职责职能不同。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是电子保函平台建设的组织者,对平台建设模式起决定性作用,但不参与电子保函运行相关事务。金融机构负责生成电子保函,对电子保函负有最终的法律责任。第三方服务平台分别对接相对应的金融机构,是连接金融机构与交易系统的中转站,协助电子保函相关功能的实现。交易系统开发建设运营商负责开放系统接口,把交易系统与第三方服务平台直联起来,负责交易系统项目信息保密。


(三)保函运行方面:


1、系统故障问题导致保函无法生成或无法解密。解决办法:拨打第三方平台服务电话解决问题,或联系平台驻场技术维人员在可控的时间内协调解决。


2、招标文件修改导致投保人了解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解决的办法是系统自动将修改的内容以短信的形式发送到投保人。


3、项目延期导致投标人信息泄密的问题。投标人购买的保函首先是信息不完整的保函,在开标时间到达时,交易系统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以后,才能形成完整的电子保函。项目延期后,如果不及时阻断交易系统在原开标时间向金融机构推送项目信息,必将造成投标人信息泄露。解决的办法是,发出项目延期公告后,中介代理机构或业务科室经办人员及时联系交易系统现场技术员,调整项目信息推送时间,即可解决可能发生的项目信息泄露问题。


4、电子保函生效时间不同导致投标有效期不同形成废标问题。不同的金融机构规定的保函生效起始时间不一样,有的是生保函即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的第二天开始生效,有的是生成保函后一个月生效,导致有的保函有效期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从而导致形成废标。解决的办法是,由第三方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事先进行约定,不管保函生效的起始时间是哪种形式,保函的有效期均设置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三、保函信息保密及保障手段


(一)源头加密:运用源头加密技术,从选择标段到投保支付,全流程信息加密,从源头上保障了数据的安全性。


(二)基本户校验:通过基本户支付自动校验功能,确保保费出自企业基本户账户,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全程电子留痕,投保过程可追溯,能有效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三)智慧风控:系统根据信息和资料进行智慧风控,并自动将智慧风控结果推送给所对接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核验后反馈审核意见。通过数据甄别筛选,剔除出现过围串标行为的企业或可能出现围串标行为的企业。


      四、触发理赔的条件、资料清单、赔款流程及附件


(一)触发理赔的条件或情形


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串标、围标的情形。

3、开标以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二)实施理赔需要组织的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一: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出具《不应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报告书》;

2、投保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函(若有)和中标通知书;

3、索赔申请书;

4、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5、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投保人(中标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6、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二:投标人利用虚假材料进行投标,或进行围标、串标等情形


1、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认定书;

2、索赔申请书;

3、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三:投标人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文件的情形


1、开标以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认定函;

2、索赔申请书;

3、索赔所涉及的投保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资料清单四:招标文件中约定的不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 招标人出具《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况告知书》;

2、 索申请书;

3、 索所涉及的投标人(中标人)的电子保函保单;

4、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招标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三)赔款流程


1、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填写索赔申请书并备案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的理赔申请,向电子保函平台(第三方服务平台)发出理赔通知,由第三方服务平台负责配合案件理赔;

3、第三方服务平台与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进行工作对接,负责整个报案流程以及指导整理归集索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4、招标人向负有保险、担保责任的金融机进行索赔报案,报案完成之后消息同步传输到第三方服务平台。

5、第三方服务平台向招标人收集索赔资料,并且统一递交给所对接的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对索赔材料进行核实签收。

6、经具有行政处罚权限的政府部门认定后,进入赔款流程。

7、金融机构在规定时效内从金融机构的账户向指定账户划拨赔付款,招标人在收到款项之后向金融机构出具银行回执单。

8、金融机构与与被保险、担保人(招标人)签订赔付协议以及权益转让书,本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