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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评定分离”第一标 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来源: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16

7月5日,崇义路城市道路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顺利定标公示,这是邹城市第一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开展的招投标项目,标志着邹城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推行“评定分离”进入实质性阶段。

所谓“评定分离”,就是把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然后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择优确定中标人。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试行)》文件精神,邹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行动,制定对标行动提升方案,配合住建部门做好评定分离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推广工作。试行“评定分离”招投标模式,是邹城招标投标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创新举措。该模式落实了招标人主体责任,缩减了专家过大的权力,把定标权回归建设单位,解决了以往招投标制度中权责不一致、专家被“围猎”等问题,实现了招标人“权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