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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立体监管!广东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规范性文件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3-03-20

在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之后,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广东正式发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2月10日起施行,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

其中明确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数据管理措施,提出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归集共享、数据质量监测、数据应用和数据安全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从制度层面有效解决部门职责边界不清、监管方式手段滞后、信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应用不足等问题,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数字化、规范化

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综合规范性文件

广东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首批5个试点省份之一,2015年以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列入历年省政府重点工作,历任分管省领导亲自挂帅,不断优化完善"一委一办一中心"架构。

据介绍,2018年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整至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之后,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围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张网"工作目标,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融合发展,大力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制度规则健全完善、平台服务优化提升。依托广东省数字政府公共支撑体系,集约建设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纵向与国家和全省21个地市平台互联,横向与全省各类市场化交易系统和监管系统数据互通,发挥交易服务"总门户"、数据共享"总枢纽"、协同联动"总监察"作用,为全面开启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奠定充足的实践基础。

此次《办法》由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编制,联合广东省发改委等12部门印发,共6章37条,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平台建设运行与服务管理、数据管理、监督管理、附则。这是广东首个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综合规范性文件

明确管办分离,构建立体监管突出数字赋能

据介绍,此次《办法》是规范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的现实需要,是广东深化公共资源交易试点改革和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国家建立统一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力举措,从制度层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系列决策部署,从行业监管、平台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社会监督、第三方评价等六个方面明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要求。《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构建以数字政府为支撑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互联共享,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行为,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提升公共资源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在政策解读中,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特别提及此次《办法》三个特色亮点,具体包括:明确管办分离,进一步厘清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行业监管等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确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的组织管理模式;强化协同配合,构建立体监管,在夯实行业监管基础上,创新平台监管模式,明确由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开展平台监管,配合构建信用监管协同机制,强化在线监管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部门联动、科学高效、齐抓共治的立体化监管体系;突出数字赋能,推动智慧监管,明确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平台三系统"建设架构,推动数据汇聚共享,推进数据分析应用,充分发挥数据价值,全力保障对纪检监察、审计、税务以及行业监管工作的数据支撑服务,提升行政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