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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主要工作和2017年工作计划

来源: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7-04-05

  2016年以来,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大局,重点抓了平台整合、制度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四项工作,按照国家、省提出的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目标要求,不断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交易程序,规范交易行为,努力打造政府放心、企业满意、社会认同的廉洁、务实、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2016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整合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全市各分散交易平台职能整合,建立“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中心2016年度的工作重点。围绕这一中心工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理清整合工作思路。中心高度重视平台整合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5号)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通过到广州、合肥、南京、长沙、株洲、湘潭、湘西等市州学习考察、到本级主要平台调查摸底、到县市区交易机构专题调研,全面系统地学到了省内外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初步掌握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现状,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科学决策方案和现成经验。二是严格标准,明确整合工作要求。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良的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衡阳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开展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明确依据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求,建立“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监督机制;明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能整合目标,将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及市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心的职能统一整合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卫计委等市直单位承担的各类分散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现场会议关于“全省只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各县市区和各类园区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则上都要全部整合进入市级平台”的会议精神,7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撤销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按照“一市一中心,集中交易,分级监管”的要求,实现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三是狠抓落实,推进平台整合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采取分阶段实施的办法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整合,规范现行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积极推进统一进场交易,现已完成本市级及县区级平台整合工作,并将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市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的人员职能全部移交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人财物全方位整合。市交易中心现有干部职工49人,其中有20人在原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办公,11人在原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办公,18人在市政府办公楼临时办公,目前主要承担市属工程建设交易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土地及矿产交易项目挂牌出让工作,道路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已进场交易,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目前受中心条件限制,在省水利厅电子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市属工程建设交易项目、土地及矿产交易项目运行平稳,其他国有产权交易项目、政府采购交易项目还在各分散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各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已陆续进入市交易中心平台进行交易,运行良好。

  (二)优化顶层设计,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从整体来看,平台建设与国务院办公厅63号、省政府95号文件精神比较吻合。结合衡阳实际,我们制订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一是配合市编办拟订下发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衡政办发[2016]21号)。二是拟订下发了《关于成立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衡政办函[2016]33号),文件明确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名单,办公室设发改委。三是拟订并上报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职责,明确了推进目录内项目进场交易及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分工,明确了公共资源各类交易程序及监管措施,明确了应进未进场交易项目行政、纪律等责任追究措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将有利于促进和维护公共资源的公平交易和竞争秩序,充实和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四是拟订并上报了《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目录分工程建设、国土及水资源、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特许经营权、政策规定中介服务机构的招标选定、政府融资项目7大类,112小项。五是拟订并上报了《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六是拟订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编制了中心工作流程、办事指南。

  (三)夯实基础,抓紧中心场地建设和内部配套设施建设。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优、功能齐全”的理念来建。在交易场地规划建设上,中心租赁市城建投正在建设的蒸德大厦1—4层裙楼作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租赁主楼15—16层作为办公场地,装修不求宏大壮观、豪华气派,但求功能齐全,稍超前、不浪费。中心交易场地建设面积为1.9万平方米,由公共服务区、开标区、评标区、拍卖大厅、电子竞价室、谈判询价室、专家过夜评标休息区、监控区、办公区和其他配套功能区组成,配备了综合信息发布系统、电子监控系统、同步传声系统和多媒体展示系统,对招标投标交易活动进行即时信息发布、全程监控及综合监察管理,可满足我市各级各类项目交易活动需求,为衡阳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提供了优质、便捷、高效的交易监管和服务保障条件。整个装修工程由市城建投负责,属交钥匙工程,目前工程装修已进入尾声。中心配套设施由中心自己筹措,现已完成了办公家具、档案密集柜、电脑电子设备、饮水设备、窗帘、员工工作服等采购工作,中心文化建设正在抓紧建设。

  一年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作为新组建的单位,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或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部暂未配备到位、员工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除中心主任和其他班子成员外,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暂未定岗定位,不利于工作开展。由于中心人员来自于各个不同的交易平台,政策法规水平、业务技能、文化背景及个人修养等差异较大,通过调查摸底,中心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交易流程还不够规范,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虽然已经制定了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交易流程、评审规则等,但交易活动尚未正式进入整合后新平台操作,运行上还不够规范顺畅,需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修订完善,以适应实际交易工作需要。

  (三)中心交易软件系统开发滞后,信息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目前,中心新的交易软件系统尚在开发过程中,交易信息化暂时还只是一个框架,目前的交易工作只能依赖于整合前的老系统进行操作,运用大数据,实现“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的信息化建设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四)狠抓中心党建工作,加大员工培训力度,不断完善中心自身建设。中心党组认真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的要求开展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要事项按规定报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5月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增强组织凝聚力;按要求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开展民主生活会,着力提升党员素养,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同时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中心干部职工先后分两批赴长沙、湘潭、株洲、湘西等市州交易中心学习调研,通过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在思想上筑牢了中心员工廉洁自律防线,在业务水平上适应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各项要求。

  二、2017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依规组织交易,创建交易规范的一流平台。一是规范进场交易范围。严格落实《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确保属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必进。同时,与公管办、发改、财政、住建、水利、交通等职能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业务范围和项目规模标准,纳入统一管理。二是规范场内交易管理。严格实行进场交易项目资料申报,相关人员身份核验,切实加强开标区、评标区、监控区管理,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全程电子监控,规范进场交易项目文字、音视频资料的档案管理。三是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推行CA数字证书认证和签章登录制、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制、项目负责人制、重要文件签章制等制度;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配备、业务流程、文件范本、收费标准等;适时开展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比选制。四是规范专家评审行为。配合发改(公管办)、财政部门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梳理规范专家专业类别,补充部分稀缺专业专家评委,建立完善评标专家的入库审查、考核培训、现场监管、淘汰退出等制度;建立完善中介代理机构库和咨询专家库,满足交易工作需要。五是规范交易竞争主体行为。协助发改(公管办)、财政等部门实行交易竞争主体廉政承诺制和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建立完善交易竞争主体诚信档案;10月以前对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进行电子招投标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网上招投标操作;加强对投标文件审核,运用信息化技术遏制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六是加强交易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对中介代理从业人员、评审专家、咨询专家等进行业务培训,使交易各方基本掌握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电子招投标操作、合同协议新范本及近期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等。

  (二)科学优化流程体系,创建服务优良的一流平台。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打造优质服务。查寻工作漏洞和制度缺陷,做到及时整改;严格执行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与着装管理规定,坚持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不断完善服务细节;提高标书编制、复核水平。二是坚持优化流程,打造高效服务。着眼提高服务质量效率,结合交易工作特别是电子化交易实际,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最大限度地实现交易流程简便易行,提高服务效率。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打造规范服务。把规矩意识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与中心各业务交易流程开展服务,严守原则纪律,确保规范服务。四是坚持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服务。强化交易知识宣传和政府信息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公开交易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理念,让交易各方更加熟知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全力推进阳光交易。

  (三)不断强化科技支撑,创建功能一流的电子化平台。一是加快开发新的交易软件系统,推进电子招投标。积极加快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电子竞价系统开发测试,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和3间电子评标室建设。加快研发中介代理机构网上操作系统、专家考勤与评审费计算系统、电子档案归集系统及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为中介代理人员在线创建公告、在线推送专家出勤及评审费信息、电子档案归集和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提供技术保障。二是据实完善现有交易软件系统,提升系统功能。结合中心运行情况和交易工作实际,对现有软件系统进行进一步完善升级,突出优化电子询标系统、电子办公系统和专家身份读取系统,提升系统功能。三是实施电子监控标准化建设,用科技支撑监控体系。充分利用电子监控系统,对项目受理、开标评标、咨询答疑、投诉处理等重要环节实行全时段监控,及时刻盘存档备查。四是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加强微信平台和网站管理。加大信息安全工作投入,加快推进机房安全升级;做好交易网站及微信平台安全监控及运行管理,确保网站及微信平台安全正常运行。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创建管理科学的一流平台。一是完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力争3月份完成中心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汇编,突出做好绩效考核、月份工作计划安排、开评标区管理、交易主体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等制度建设。二是规范建立业务流程体系。积极完善进场交易活动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从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审核、信息发布、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备案、项目后评估等各个环节,形成标准化管理。三是科学开展设备设施管理。进一步完善硬件建设,实现服务大厅和交易功能区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服务优良。规范资产设备管理,由办公室、财务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将管理责任分解到使用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完善资产台账,做好资产管理。四是强化落实绩效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市绩效考核管理相关规定,按照上级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到科室、个人,制定绩效考核细则,科学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作风效能转变,强化工作落实。五是严格开展月份工作计划安排。严格按照省、市要求部署,对中心主要工作进行月份计划安排管理,将工作任务按月预安到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强化督查,加快推进,按季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推进效能建设与工作落实。六是协同做好交易主体管理。协同做好中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投标单位管理,配合监管部门,制定中介代理机构考评管理办法,强化对评标专家的现场管理,将交易竞争主体的竞争行为纳入诚信管理范畴。强化政府采购项目回访,及时掌握供应商的供货、售后服务、守约信誉等情况,完善供应商诚信档案。七是积极加强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对各类交易项目进行统计分析,深入研究总结交易规律,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谋服务。八是统筹推进其他管理工作。按照新衡阳建设新要求,加强机关建设。统筹做好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来信来访、人大政协提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工作。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创建素质过硬的一流队伍。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中心纪检组,确保实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坚持周五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在线学习、集中学习、干部自学等形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好共事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条规定”等廉政规定,落实监督责任,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完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防范不廉行为的发生。